5500
课时安排:一周以内
上课地点:常州市钟楼区怀德中路48号申龙商务广场东座14楼12B03-04
课程内容:社会的突飞猛进,市场的瞬息万变,使企业面临着竞争和效益下降的压力,传统的经营方式面临着巨大的挑战,而电子商务模式便在时代的需求中产生。电子商务能为企业降低成本,增加销售,扩大市场,与客户建立良好沟通,提供全天候的服务等。毋庸置疑,企业需要拥有电子商务技能的员工,而拥有电子商务技能人才的企业便拥有核心竞争力,犹如猛虎添翼。 为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》,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海西经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,我中心开设电子商务师相关职业资格鉴定,相关事宜如下: 1.招生对象 从事电子商务相关工作岗位的个人以及有志从事电子商务的人士 2.招生条件(见附表1) 3.鉴定等级 “电子商务师”(2级) “高级电子商务师”(1级) 组织人员参加相关职业资格等级鉴定。鉴定合格者,颁发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应级别的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》该证书是从事电子商务相关岗位上岗执业证书,全国通用,国际认可。 4.鉴定内容 职业道德、基础知识、网页制作、网络商务信息收集与交换、网络营销、电子交易、物流信息管理、网络采购、电子商务安全管理、电子商务系统规划与建设、电子商务系统管理、电子商务运营、电子商务评估。 5.鉴定时间 2012年9月23日 6.鉴定费用 高级电子商务师(1级)6900元/人 电子商务师(2级)5500元/人 7.报名需知 1、请在下载中心下载报名表等报名材料。 2、根据报名材料要求准备个人报名资料(报名表、照片、身份证复印件、学历复印件或学历证明等),并快递至:常州市钟楼区怀德中路48号申龙商务广场东座14楼12B03-04国家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处x老师。 附件1: 申报条件 ——电子商务员(具备以下条件之1者) (1)在本职业见习工作1年以上,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者。 (2)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(专业)毕业证书者。 ——助理电子商务师(具备以下条件之1者) (1)取得本职业电子商务员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,经本职业助理电子商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取得毕(结)业证书者。 (2)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(专业)毕业证书者。 (3)具有本专业大专以上(含大专)毕业证书者。 (4)具有非本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。 (5)具有非本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,经本职业助理电子商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 ——电子商务师(具备以下条件之1者) (1)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6年以上。 (2)取得本职业助理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,经本职业电子商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者; (3)取得本职业助理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者。 (4)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。 ——高级电子商务师(具备以下条件之1者) (1)在本职业连续工作19年以上。 (2)取得本职业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。 (3)取得本职业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经本职业高级电子商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 (4)本科生毕业13年以上,硕士、博士研究生毕业8年以上。